省总机关各团青小组,花溪疗养院、温泉疗养院团委:
根据共青团贵州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《关于在“一学一做”教育实践中组织举办省直机关“我把青春献给党”演讲比赛的通知》(黔直团工字〔2017〕7号)精神,并经请示省总领导同意,省总工会机关团工委决定组织举办“我把青春献给党”演讲比赛初赛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初赛时间
2017年3月22日下午(星期三)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二、初赛地点
省总工会12楼会议室
三、参赛对象
省总机关各部门、“三中心”、驻会产业工会、花溪疗养院团委和温泉疗养院团委全体共青团员和青年干部职工(须为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)。
四、演讲比赛主题:我把青春献给党
五、演讲比赛内容:紧紧围绕“一学一做”教育实践,努力抒发学习总书记讲话的所思所想,努力抒发作为当代省总机关共青团员和青年在践行坚定理想信念,练就过硬本领,勇于创新创造,矢志艰苦奋斗,锤炼高尚品德要求过程中的所感所悟。注重发现典型、宣传典型,坚持从自身角度出发,讲述身边优秀共青团员和先进青年典型事迹,坚持宣讲省直机关共青团员和青年置身全省“走新路、守底线、奔小康”、推进两大战略行动、做优三块“长板”补齐三块“短板”等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的生动实践和优秀业绩,塑造贵州青年“英雄群像”。
六、有关要求
(一)本次活动由省总机关团工委举办。各团青小组、团委要按照通知精神和参赛规定认真组织,积极参赛。
(二)各团青小组,花溪疗养院、温泉疗养院团委分别推荐1-2名参赛者参加比赛,由团小组组长和团委负责人负责落实参赛人员,并于3月17日(星期五)16:00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报送宣传委员李源处,3月21日(星期三)17:00以前报送演讲题目。
(三)本次初赛结束后,将择优推荐1名选手推荐至省直机关团工委参加复赛。
联系人:李 源
联系电话:85973226 13765141469
附:《关于在“一学一做”教育实践中组织举办省直机关“我把
青春献给党”演讲比赛的通知》
省总机关团工委
2017年3月16日